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洛阳远显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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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远显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显远破管字第4号

河南省宜阳县于2026年9月17日作出(2026)豫0327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洛阳远显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9月26日指定洛阳大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负责远显公司的全部清算事务。为推进清算工作,管理人决定采取公开选聘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对远显太阳能公司现有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远显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15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苗站稳,注册资本为5050万元(实缴1800万元左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7345004461C,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山底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高效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和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集成、制造、工程安装、调试: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集成、制造、销售及安装;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销售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拥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27项、著作权4项、商标4项;公司曾通过ISO9000、IS0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通过CCC、CQC、CE等认证。登记机关为: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申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6年9月21日出具豫申鑫专宙字[2026]第011号专项审计报告书,以2024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远显太阳能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截止2026年6月30日,审计前资产账面总额61,117,946.78元,本次审计调增27,374,296.33元,审计调减26,970,450.15元,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61,521,792.96元;审计前负债账面总额59,180,264.27元,本次审计调增17,647,167.50元,审计调减7,136,289.51元,审计调整后负债总额69,691,142.26元;审计前所有者权益账面总额1,937,682.51元,本次审计调增64,771.41元,调减10,171,803.22元,审计调整后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8,169,349.30元。调整后资产负债率为113.28%。

二、评估对象及要求

评估对象∶对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资产以及相关负债(具体的财产范围节点∶破产清算受理时属于远显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受理后至程序终结前远显太阳能公司取得的财产。即除远显太阳能公司所有的货币、实物外,远显公司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进行评估)。

要求:依法进行评估并接受委托后30日内出具破产清算专项评估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按照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特别提醒:远显太阳能公司存在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孙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与关联公司资金的混同使用情况,本次评估工作需要合并评估或穿透式评估。

三、审计及评估机构资质和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审计或评估资质;

(二)无应回避情形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入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名册;

(四)处理过资产与负债达到亿级规模以上同等类型破产企业的经验。

四、报名机构应提交的竞选文件

(一)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件、业绩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等;

(二)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计评估期限,专业人员配置材料等;

(三)收费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参考依据及下浮幅度;

(四)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竞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

(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

(六)配合管理人进行延伸、后续、关联事项、关联企业评估等不再收费的承诺;

(七)报名机构认为与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五、费用支付

1、本项目评估费用列入清算费用,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管理人将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按照清算费用进行清偿。

2、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均由评估单位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周一)下午17:30时止。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递交竞选文件(pdf格式文件),同时提交书面竞选文件壹份。

报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西元国际17号楼1507室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18638833515

邮箱∶18638833515@163.com

七、中标及通知

本次服务机构选聘不再组织现场公开竞标,管理人根据参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质、报价、业绩、工作方案等方面的书面审查决定,最终择优确定一家主选服务机构,备选一家服务机构,报告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备案审查后,对于中选机构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再进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等规定,报名机构递交竞选文件即为要约,管理人发出的中选通知即为承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协商调整竞选方案的,以调整后的方案为准;

(二)最终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应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选派不少于5名以上专业人员开展工作;同时,在公告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书面评估正式报告的出具;

(三)本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将通过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开,本次选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洛阳远显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远显管理人4号--选聘评估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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