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4 公 开 人: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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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兰律师 联系方式: 15185088384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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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2025)黔27破申19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对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恒星公司”)预重整,并指定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担任金恒星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期间的各项工作。

为加快推进金恒星公司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金恒星公司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2701067746966Q

法定代表人:张洪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520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毛尖大道81号金恒星城市综合体4栋1层

登记机关: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装饰装潢、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设备租赁)

 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金恒星公司财务资料显示,截止到2025年5月19日,金恒星公司资产总计约为2.5亿元,负债总计约为4.6亿元。资产价值最终以临时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人申报、临时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户数和债权金额为准。

二、 意向投资人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三)在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临时管理人不提供金恒星公司的任何书面材料。

(四)参选投资人应当对从临时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用于内部分析投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投资人资格。

(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金恒星公司的经营情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现状为准

(六)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金恒星公司现状。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调查所需的成本和投资风险。

)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金恒星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金恒星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要求、预重整期间所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本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 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其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应说明是否具备与金恒星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金恒星提供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

(四)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且最终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报名,联合的意向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项要求,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人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预重整投资的所有相关事项。联合投资人代表需说明联合成员的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各投资主体任意一方迟延付款,其他方须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 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72518时(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1348539606@qq.com),前述截止时间以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版待临时管理人初步资格审查完成后再行以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提交。

2.报名材料

法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预重整投资的意向书,主要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参与优势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交202112月31日至2024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公章)

(4)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提交股东会议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原件)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预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和资信证明,与金恒星公司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预重整投资的经验(如有)等履约能力证明;

(6)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应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自然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含本人履历介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捺印)

(3)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4)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初步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后将尽快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存在缺失、遗漏的,临时管理人有权通知其补正。

(三)尽职调查

报名材料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临时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的电子邮箱发送审核结果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信息为准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预重整资金的来源、投资总额 投资资金的支付方式、投资资金的监管方式、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内容。《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章,自然人投资的应由本人签名捺印,密封提交。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后,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须予以配合。

(五)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兰律师余律师

联系电话:1518508838417327728982

电子邮箱: 1348539606@qq.com

收件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金融中心10楼A座

(六)签署协议

意向投资人经评选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应在收到临时管理人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上述招募公告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的,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公示和通知。

2、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参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诚挚欢迎意向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特此公告。

 

贵州金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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