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28 公 开 人: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878次
召开时间:2026-02-24 09:00
  • 打印

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11月8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申请人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申请人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2026)鲁1602强清6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担任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2月24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长江四路渤海二十路黄河数字经济产业园B1座6楼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单律师:13563088899)。未按通知申报债权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2月24日上午09:00时在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6楼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通知

滨州市正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