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公告

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1 公 开 人: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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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公 告(2025) 豫 0823破:2号本院审理的河南武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于 2025年 6月 10日 指定河南首鼎律 师事务所为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 司管理人(以 下简称管理人 )。 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 自公告之 日起 30日内,向 管理人(通讯地址:河 南省焦作市山阳区韩愈路 1833号理达 文华广场 14楼 ,联 系人 :张增增 ,联 系 电话 : 15893012358)申 报债权,书 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 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 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 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焦作市牧澳鞋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25年 7月 14日 上午 11时 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 山涛路与河朔大道交叉 口西北角武陟县人 民法院第1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 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 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 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 自然人的,应 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 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 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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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2号债权人会议公告2025061113030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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