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12-30 公 开 人: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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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530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华法院”)根据申请人成都金满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优漫四方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成华法院作出(2024)川01084号决定书,指定由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等六家单位为成员的清算组担任置城公司管理人,王春生为负责人。

为更好地推进置城公司破产清算相关工作,依法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20241227日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二债会”)为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有效行使合法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方式召开。现就债会召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5116日(星期14:30

二、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三、参会方式

1.本次会议原则采用现场方式举行,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通过网络腾讯会议方式参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G4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法律讲堂;

3.网络腾讯会议:会议号524-287-867参会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9gj38Plhtgiz

四、会议议程

第一项: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项: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项:法院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

项:管理人宣读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说明;

项: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遴选意向投资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项: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注:第六项议题根据第五项议案的表决结果确定是否上会以及表决效力等。

特此公告。

 

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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