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01-11 公 开 人: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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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2破16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贵州纳雍阳光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汇力科技有限公司、谢华、邓锦华、颜金才、李思源的申请,于2022年11月25日裁定受理水城县鑫浩洗选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28日指定六盘水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水城县鑫浩洗选厂的管理人。水城县鑫浩洗选厂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及办公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红山大道中段51号昱霖集团4楼邮政编码553000联系人魏德巍,联系电话15339580033邮箱lpsax@163.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水城县鑫浩洗选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后3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3月16日14时30分在贵州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网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主会场设于昱霖集团四楼会议室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红山大道中段51号霖集团。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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