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告确认通知

清算报告确认通知

公开时间:2021-09-14 公 开 人:陈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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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报告确认通知

广州钟厂劳动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展扬、出资人广州钟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3日以(2021)粤01清申11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广州钟厂对广州钟厂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钟厂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1年7月2日以(2021)粤01强清159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依法指定陈联书(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广州钟厂劳动服务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同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适用快速审理决定书》,本案适用快速审理。

由于钟厂公司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且公司人员下落不明,清算组拟以无法清算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8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请贵方对附件《广州钟厂劳动服务公司清算报告》予以审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联系清算组并告知事实与理由;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本清算报告并同意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钟厂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报告

广州钟厂劳动服务公司清算组

2021年914

《广州钟厂劳动服务公司清算报告》

清算组联系方式:

胡助理;电话:020-38556253;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大厦A座2507-2512室

 


附件

25.【股东版】钟厂清算报告.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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