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报通知和申报材料

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报通知和申报材料

公开时间:2024-09-09 公 开 人: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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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王俊涛的申请,于2024年9月4日作出2024)苏0582破申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日作出2024)苏0582破9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11日前向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已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若无委托代理人,请提供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及《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及《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送达地址确认》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另行通知

四、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张家港一号家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9日

 

附:1.债权申报须知2.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3.债权申报表4.债权申报书;5.债权申报证据清单6送达地址确认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授权委托书9.财产线索征集表;10.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

邮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10-1号新联大厦南楼12楼联系人:徐文婷;联系电话: 15295696136微信同号联系人:李曼茹;联系电话:19522714025微信同号邮政编码:2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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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材料-一号家居(最终版).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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