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23 公 开 人: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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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各工程造价服务机构:

2021年11月2日,仪征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裕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5月20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了确定国裕公司厂区船台、码头水工部分及堆场的价值,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国裕公司厂区的水工工程等价值进行测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概况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仪征经济开发区国裕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栾建中,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制造、修理、销售;钢结构加工。

二、工作内容

1、对国裕公司厂区船台、码头水工部分及堆场造价进行测算;

2、根据国裕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造价机构的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3、与国裕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的利害关系;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时间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的工作人员。报名单位须在管理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派出的参与本项目造价的业务骨干不少于5人;

5、工程造价机构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后30日内出具造价报告初稿,并于40日内出具正式的工程造价报告。

四、工程测算费用报价及支付方式

委托服务标的账面价值约2亿元,造价机构按照优惠幅度后确定最终服务费用的报价,报价按固定金额报价。造价费用的支付采取“先测算、后付费”模式,请报价人充分考虑此说明后进行报价。报价人一旦响应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该造价费用付费约定。

五、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前

(二)材料受理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国裕大道国裕生活区4号楼,联系电话:15952593334

六、造价机构的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分别开封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报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根据报价人的报价、资质、报价文件的有关内容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造价机构为最终的工程造价机构。未中标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情况,亦不再将未中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退回。

管理人将综合考量择优选定的工程造价机构报仪征市人民法院备案。

工程造价机构应在收到清算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清算组联系并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清算组将取消其资格。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裕公司管理人对外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20220621(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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