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宣告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27 公 开 人: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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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 01 127 号之一

2022 1 13 日,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 405元,且后续管理人履职还会发生一定费用,而该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 6.86 元,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请求本院裁定宣告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根据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报告,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405元,而该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 6.86 元,债务人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故应依法宣告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126日裁定如下:

一、宣告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杭州红宇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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