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7 公 开 人: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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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事宜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经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岛区法院)于20241015日作出(2024)鲁0211清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1024日作出(2024)鲁0211强清8号决定书,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担任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6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为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合训企业管理总公司,其中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出资920万元,持股比例为92%。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24日以(2023)鲁02破申16号裁定书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于2024527日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解散。法院经审查认为: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527日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据此,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已出现,应在该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但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因股东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至今未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清算组进行清算,故黄岛区法院决定受理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对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所需提交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以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表;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债权凭证。如债权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债权申报文件及操作指引请参考附件。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逾期申报的债权,将不予受理。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申报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5588625981

邮箱:qdakmsmqsz@163.com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中港大厦11

 

 

 

 

 

 

 

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债权申报文件(机构债权人适用).pdf 下载
债权申报文件(个人债权人适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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