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4 公 开 人: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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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姚勤 联系方式: 159263664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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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618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4)鄂0117破申6号《决定书》,决定对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恒信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日,法院作出(2024)鄂0117破申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指定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姚勤为临时管理人负责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使债务人焕发新生,临时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现依法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

2、为使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宏达恒信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临时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意向重整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预)(预)重整投资方案》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宏达恒信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565594950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波;

成立日期:20110111日;

经营期限:长期;

登记状态:存续;

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学林路;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装卸服务;金属结构加工;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燃料油(限闪点高于60)、润滑油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信息: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武汉弘昌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0

50.00%

湖北融谷实业有限公司

360

30.00%

罗宏才

240

20.00%

(二)资产情况

宏达恒信公司资产总价值预计为2亿余元(最终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主要包括:建设用地173亩(使用权面积78364.67㎡)【权证号:武新国用(2012)第转042号】、液体化工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储罐42座,约14.3万立方米)、275深水岸线、趸船等。

(三)负债情况

宏达恒信公司负债总金额预计为4亿余元(最终金额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通过且经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准)。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宏达恒信公司预重整和重整项目意向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应向临时管理人出具意向投资承诺函,承诺函需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自愿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承诺在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缴纳投资保证金书面函告后3日内,向临时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经临时管理人认可且据此制定的预重整方案经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意向重整投资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提供相应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投资能力、未来发展战略这些可能影响债权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和材料;

4、意向重整投资人须投入足额资金以清偿债务和恢复经营,并具备持续经营宏达恒信公司原经营规模的能力;

5、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供具体的预(预)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金额、债务人经营方案、债权分类、调整与受偿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6、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其他企业重整中(如有),没有重大违反重整计划或方案的行为;

7、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两人以上的,应为宏达恒信公司重整项目的一致行动人,并书面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同时符合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8、其他必要条件。

(二)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宏达恒信公司预重整和重整项目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应向临时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缴纳期限为自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缴纳保证金书面函告后3日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号:5547 8645 5254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阳逻开发区支行

行号:104521003789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及时与临时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等不可抗力导致未按时到账的,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期限顺延。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2)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临时管理人应于向中标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送达《意向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该投资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预重整方案未获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情形,临时管理人应自法院裁定终结预重整程序并作出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重整投资人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该投资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并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47916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的(预)重整投资方案(随重整投资文件一并提交),应同时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文本((预)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金额、债务人经营方案、债权分类、调整与受偿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于本招募公告期内(20247916时前),向临时管理人获取宏达恒信公司预重整和重整项目相关材料,用于编制重整投资文件;

3、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4、重整投资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预)重整投资方案;

4)投资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自愿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承诺在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缴纳投资保证金书面函告后3日内,向临时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经临时管理人认可且据此制定的预重整方案经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意向重整投资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5)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宏达恒信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⑥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⑦其他必要资料。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重整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等资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按手印。

(五)报名投标

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视为正式报名投标。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名投标:

1、重整投资文件应当密封并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与地址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7916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

2)报名地址

重整投资文件应提交至下列地址,并由临时管理人出具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凭证,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凭证应加盖临时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经办人签名。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18号浙商大厦10

联系人:万瑞

电子邮箱:1216851557@qq.com

联系电话:15072331016

四、预重整方案的制定

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按照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在征求全体债权人、债务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基础上,制定预重整方案并提交临时债权人会议决议。

五、保密义务

对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宏达恒信公司信息、数据和资料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宏达恒信公司信息、数据和资料等。除用于制定(预)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联系我们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若需了解相关详细情况,请与临时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姚勤    联系电话:15926366466

联系人:万瑞    联系电话:15072331016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18号浙商大厦10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以下无正文)

 

 

 

 武汉宏达恒信储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期 :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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