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投资人公告

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6 公 开 人: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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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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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申请,于2025512日作出(2025)皖0826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5月14日作出(2025)皖0826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担任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2022年1月12日,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经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股东为余锦龙,占股100%注册资本50万元。2022年1月29日,宿松景隆中医医院经向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登记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MA8NLK5U934082617A2292)。经营范围中许可项目为:医疗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经营范围中一般项目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024年2月6日,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取得宿松县民政局《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编号:3408262024001号)。

(二)资产状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合计37,867,767.73元,负债42,317,044.04元。其中,固定资产合计26,805,936.98元,无形资产(即土地使用权)

8,095,267.00元,流动资产2,917,604.57元。

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宿松县五里乡牌楼宿复公路北侧,于2022年1月28日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房屋建筑面积854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329平方米,均抵押给了宿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财务凭证反映,固定资产中2022年购买的CT设备,系以融资担保的形式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CT裸机价格120万元,分36个月付清,首付款是12万元,每月付3.8万元左右,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未清偿完毕。固定资产中2023年购买的检验科设备,也系以融资担保的形式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总价值30万元左右,是分36个月付清,每月付10190元,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未清偿完毕。

(三)其他状况

2004年1月1日经宿松县卫生局批准设立景隆针灸推拿诊所(黎河东街18号)2010年2月经宿松县卫生局批准升级为宿松景隆医院(孚玉中路)再到2022年1月1日经宿松县卫健委批准重新登记为宿松景隆中医医院(属营利性医院)搬迁到位于宿松县五里乡牌楼村宿复公路北侧的新院区以来,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以余锦龙为负责人的带领下,发展成以经营针灸、推拿、康复、骨伤等中医诊疗为主,兼营养老的医养一体的医疗养老机构。宿松景隆中医医院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在中医诊疗方面获得患者的广泛认可,并具有一定的口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为宿松景隆医院引入重整投资人,全面优化景龙医院资产与债务结构,维持与提升景隆中医院核心运营价值,从而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景隆中医院重整目标。

三、招募条件说明

(一)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信用记录,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市场监督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等;

2、意向投资人应有足够实力对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整合对接相关新项目接收使用或重整投资,能有相应的资信或履约能力,证明能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投资款和费用;

3、意向投资人具备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可为投资联合体,应向管理人提交联合体投资书面说明;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情况进行调研,对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制定对破产清算或重整模式下资产整体接收、拟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产能、投资绩效等投资方案。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投资意向书一式三份。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对破产企业资产整合对接的投资方案;整体接收破产企业资产的报价;如有重整意向的,对重整的条件要求;载明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报名材料的提交

1、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按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3.纸质版报名材料请邮寄至管理人处,电子版报名材料请发送至wkaimei@126.com电子邮箱。

、其他情况说明

(一)保密义务

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后,应善意使用管理人所提供且未公开披露的景隆中医院信息、数据、资料等,并遵守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特别声明

1、为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公告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管理人任何要约和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者继续投资人招募。

(三)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应向管理人指定的以下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

账户名称: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20010538630866600000019

已报名且已缴纳保证金却未在2024年6月【25】日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该【100】万元报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尽职调查

初步入围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职调查申请和资料清单,展开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亦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五)后续安排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包括重整投资报价、医院的经营和管理方案等)及相关资料后,管理人将适时组织进行评审或者遴选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6月【25】日前;

2、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西路666号翡翠华庭办公楼8楼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吴开梅,电话:18655660156。

 

 

 

宿松景隆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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