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广州市豫港皮革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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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18小时前 公 开 人:广州市豫港皮革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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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01破120-2号

2026年9月22日,本院根据广州市豫港皮革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批准广州市豫港皮革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广州市豫港皮革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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