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公告

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12 公 开 人: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2477次
  • 打印

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公告

美国英特泰克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13日作出(2021)津028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天津市津水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1年1117日作出(2021)津02强清123号《决定书》,指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清算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清算方案。

一、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泰克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9日,经营期限27年,于2016年7月25日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60056503X6号《营业执照》,住所地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工业园津荣道17号,法定代表人史庆生,股东为天津市津水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水公司持股比例为65%,美国英特泰克公司,持股比例为35%。津水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清算注销手续,津水公司股东为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持股比例为100%。英特泰克公司对外无投资。

根据英特泰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史庆生以及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陈述,英特泰克公司于2013年停止经营,原经营场所已不再使用,2016年以后公司无任何留守人员

二、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情况

英特泰克公司清算财产金额为1753134.08元,形式为货币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实缴出资情况

英特泰克公司注册资金577000.00美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173775.00元。其中,股东天津市津水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5%,投资金额2062775.00元,美国英特泰克公司持股35%,投资金额1111000.00元。以上实收资本情况经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会字(1995)第309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审计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于2016年3月16日出具《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兴财光华(津)审会字(2016)第06039号。该审计报告审计了英特泰克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该审计报告记载的审计意见为英特泰克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津市顺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出具津顺祥税鉴字[2016]第027号《清算鉴证报告》。该报告审核鉴证了英特泰克公司2016年8月15日资产负债表、2016年8月15日损益表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15日的清算损益表。该报告记载的审核鉴证意见为上述清算会计报表数据,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清算情况。英特泰克公司2016年8月15日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计1786918.41元,为货币资金,负债合计22456.52元。《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记载剩余财产金额合计1764461.89元。

(三)货币资产情况

1.人民币账户情况

清算组前往英特泰克公司银行账户(账号:03020852093000497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青开发区支行调查了英特泰克公司基本户情况,该账户余额为3.89元。清算组调取了该账户自2016年8月15日至2022年4月22日的银行流水。流水显示:

2016年8月18日,英特泰克公司的银行存款为1786918.41元。

2016年8月25日,英特泰克公司账户向天津市顺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汇入10000元鉴证报告费,当日,天津市顺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10000元退回英特泰克公司账户内。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2月26日,英特泰克公司账户支出35646.88元(其中17元的支出摘要显示“对公收费明细入账”;25429.88元的支出摘要显示“代理国库税收收缴”;10000元的支出汇入孙会中账户,摘要未备注内容,经与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实,该笔费用为支付天津市顺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认证服务费,英特泰克公司向清算组提供了该笔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0元汇入对公工行证书收入账户),收入1867.76元,收入摘要显示为“利息”。

2016年12月26日,英特泰克公司账户向津水公司账户分9笔汇入人民币共计1753130.19元,经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津水公司财务负责人郑凡岚、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确认,该1753130.19元系津水公司代管英特泰克公司资产。

201612月31日,支出9元,摘要为“对公收费明细入账”,2017年3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收入共计73.9元,摘要均显示为“利息”,支出共计70元,其中10元摘要显示“对公收费明细入账”,50元摘要显示为“账户管理费”,10元摘要显示为“网银注册账户服务费”。2020年12月21日之后无流水信息。

综合以上情况,英特泰克公司账户(账号:0302085209300049738)内余额为3.89元。加上津水公司代管的1753130.19元,英特泰克公司的人民币货币资产为1753134.08元。

2.外币账户情况

清算组通过查阅英特泰克公司财务账册,在2本外币银行存款日记账账册中发现英特泰克公司历史开通外币账户8个。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开立美元账户1个,账号为02-160014040000314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美元账户1个,账号为271360039247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开立美元账户3个,账号分别为1422050058142210003914221006101979开立日元账户3个,账号分别为2722050013272210001327221005100224

经调查显示: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开立美元账户02-160014040000314已于2009526日销户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美元账户271360039247已于2015819日销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开立的账户通过建行系统查询不到账户信息清算组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申请翻阅纸质档案进行查询,建行方面同意查询但无法确保能否查询到信息,并且由于纸质档案查询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因此无法确定回复期限。外币银行存款日记账账册中显示账户1422100039已于2004年7月5日清户。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未向清算组答复查询结果。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清算组查询到的英特泰克公司的外币货币资产为0元。

考虑到英特泰克公司建设银行开立的外币账号极有可能已经清户,本方案的清算财产不涉及建设银行未答复的外币账户金额。清算组在执行清算方案前,将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确定最终的查询结果。若建设银行查询结果显示账户中还有余额,清算组将相应调整清算财产金额及股东分配金额,由此导致的金额变动,不视为是对本清算方案的变更,无需再次向股东送达或征求意见

(四)不动产、动产资产情况

清算组于2022年4月29日前往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取英特泰克公司名下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调查结果显示英特泰克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清算组于2022年6月16日前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英特泰克公司名下所有的车辆信息,车辆管理所口头答复查询结果,英特泰克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注销一辆车,名下无其他车辆。

经清算组多次与津水公司、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调查英特泰克公司的存货情况,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津水公司、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告知清算组,英特泰克公司无存货。

(五)知识产权资产情况

清算组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s://www.cnipa.gov.cn/),查询英特泰克公司的专利情况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情况,查询结果为英特泰克公司曾经申请过三个实用新型专利,三个专利目前的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终止”。分别是:

1.稳流集束式滴箭组,公告号 CN201183031Y,申请号CN200820073917.4,2013年4月24日,专利权转移,2016年4月6日,专利权终止;

2.稳流环状灌水器,公告号 CN200947766Y,申请号CN200620027331.5,2013年4月24日,专利权转移,2014年11月12日,专利权终止。

3.流量调节器,公告号CN2698062Y,申请号:CN200420028899.X,2014年8月6日,专利权终止。

经清算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权利状态显示“专利权终止”代表该专利权已经终止,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表示,以上三项专利均作废了,是否发生过转移不清楚,自2011年以后没有缴纳过专利保护费。

地理标志产品检索,未检索到英特泰克公司拥有地理标志性产品。清算组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英特泰克公司的注册商标情况,查询结果为“没有检测到结果”。

(六)应收账款情况

清算组就《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编号:中兴财光华(津)审会字(2016)第06039号)中记载的应收账款情况向英特泰克公司调查,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表示,账已经平了,英特泰克公司没有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清算组对审计报告中记载的应收账款的调查结果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天津市津水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经与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进行沟通上述两位均表示账已经平了英特泰克公司没有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乌鲁木齐利通达”的应收账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乌鲁木齐利通达”结果显示有三家单位,分别为:“乌鲁木齐利通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利通达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利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仅根据审计报告中显示的名称“乌鲁木齐利通达”无法确定其所指向的具体公司名称,导致无法调查英特泰克公司“乌鲁木齐利通达”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以及是否结清。

“新疆夏禹公司”的应收账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新疆夏禹公司”结果显示有八家单位,分别为:“新疆夏禹隆禾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夏禹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夏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夏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新疆夏禹隆禾建设有限公司哈密夏禹分公司”、“新疆夏禹隆禾建设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夏禹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新疆夏禹喷灌设备有限公司”。因仅根据审计报告中显示的名称“新疆夏禹公司”无法确定其所指向的具体公司名称,导致无法调查英特泰克公司“新疆夏禹公司”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以及是否结清。

河北临城县鸭鸽营乡的应收账款,清算组于2022624日与鸭鸽营乡人民政府进行电话联系,并于当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鸭鸽营乡人民政府发送查询函进行查询,鸭鸽营乡人民政府2022624日电话回复称无此账款,清算组要求鸭鸽营乡人民政府进行书面回复,但截至本清算方案出具之日,未收到鸭鸽营乡人民政府的书面回复。

山东招远水利局的应收账款,清算组于2022624日与招远市水务局进行电话联系,并于当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招远市水务局发送查询函进行查询,招远市水务局2022624日电话回复称无此账款,清算组要求招远市水务局进行书面回复,但截至本清算方案出具之日,未收到招远市水务局的书面回复。

(七)英特泰克公司股东及上级管理单位问询情况

清算组与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津水公司财务人员郑凡岚多次谈话,询问英特泰克公司的资产情况,上述负责人均表示,英特泰克公司除人民币货币资产1753134.08元以外,无其他资产。

三、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债务情况

    (一)已知债权及债权申报情况

清算组于2021年11月1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21年11月25日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发布公告将英特泰克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及申报债权事宜通知债权人,截至本清算方案出具之日,无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税务缴纳情况

    清算组与天津市西青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调查核实后确认英特泰克公司不存在欠缴税费的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所于2017年6月30日作出津西青地税税通【2017】6979号《天津市西青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准了英特泰克公司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于2017年7月5日作出津青国税税通【2017】338号《天津市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准了英特泰克公司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英特泰克公司在天津市西青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已经注销。

    (三)劳动者工资欠付情况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主任任必穷、英特泰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庆生向清算组表示英特泰克公司不存在欠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清算组前往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相关情况,未查询到英特泰克公司存在欠付劳动者工资的信息。

    (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清算组前往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英特泰克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社保局答复英特泰克公司自2016年4月后无人员登记信息,无社保欠费信息。

四、股东美国英特泰克公司的送达情况

清算组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中国邮政国际特快专递,按照股东美国英特泰克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留存的联系方式:收件人:Giacomo.B.Bertolotti 电话:804384897,地址:P.O.BOX 2247  802 Court Street. Lynchburg, VA.24501. USA.,向股东美国英特泰克公司邮寄了(2021)津02强清123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津02清申8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2021)津02强清123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邮件号为EA621838697CN。该邮件未妥投,被[US]投递局退回。

五、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财产的分配方案

清算组查阅了《中美合资经营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章程第六十六条约定:“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第六十九条约定:“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第七十条约定:“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在合营期满结束时,剩余财产按照甲乙双方投资的比例分配...”。

《中美合资经营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技术投入协议》、《中美合资经营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合同》中未就公司清算时一方股东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公司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事宜作出约定。

依据《中美合资经营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约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英特泰克公司清算财产人民币1753134.08元按照下列方案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由清算财产随时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完毕之后,剩余款项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即津水公司65%,美国英特泰克公司35%。具体支付顺序及金额如下:

(一)清算费用

     1.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

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共计26749元。明细如下:

截至本清算方案出具之日,已经发生的费用为公告费1200元、刻章费80元、境外送达费用180元,共计1460元。预计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还将花费的清算费用金额为 25289元,包括诉讼费10289元,公告费15000元。以上清算费用由清算财产随时支付。

若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生了超过上述金额的清算费用,或不足上述清算费用的,清算组将对分配金额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导致的金额变动,不视为是对本清算方案的变更,无需再次向股东送达或征求意见

2.清算组报酬

清算组依据清算工作内容,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制定了《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报酬方案》,清算组报酬为150000元。

清算组报酬由清算财产优先支付。

(二)剩余财产分配

清算财产扣除清算费用后的剩余财产1576385.08元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即剩余财产的65%分配给津水公司,剩余财产的35%分配给美国英特泰克公司。

综上所述,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财产为人民币1753134.08元,分配方案:清算费用176749元由清算财产随时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完毕之后,剩余款项1576385.08元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即津水公司分得剩余款项的65%,金额1024650.3元。美国英特泰克公司分得剩余款项的35%,金额551734.78元。

六、关于美国英特泰克公司未领取分配款项情况下应分配给美国英特泰克公司的财产如何处理的方案

 鉴于清算组无法与美国英特泰克公司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清算组将通过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向美国英特泰克公司送达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及附件《关于妥善保存美国英特泰克公司财产的承诺书》、《美国英特泰克公司领取清算财产分配款项的通知》等法律文书。经公告期三个月期满后,美国英特泰克公司在公告期满30日内未与清算组取得联系、未提出异议、未领取分配款项的,清算组对应分配给美国英特泰克公司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在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中应当分配给美国英特泰克公司的财产由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保存。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向清算组及人民法院出具《关于妥善保存美国英特泰克公司财产的承诺书》,承诺妥善保存上述财产,美国英特泰克公司任何时候均可以向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要求取回该财产。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主体灭失的,由其权利义务承接主体继续履行承诺书确定的义务。

本方案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清算组按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关于妥善保存美国英特泰克公司财产的承诺书》。

 

 

天津英特泰克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83

 


附件

关于妥善保存美国英特泰克公司财产的承诺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