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通知

关于统计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9 公 开 人: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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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2月7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高寿娓的申请,作出(2025)鲁0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高寿娓对被申请人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曲阜市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5月23日,曲阜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881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担任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履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管理人有调查职工债权的职责,但因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交接职工档案、财务账册等资料,导致管理人无法确定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为保证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依法推进,保障各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向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各职工告知如下:在本通知张贴15日内,尽快与管理人联系,主张职工债权;在主张职工债权时,应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身份证明材料、职工债权凭证(如有)等材料。职工债权在管理人调查核实后将进行公示,由各职工进行核查、监督。

 

曲阜市恒运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八

 

附:1.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 15853157232;

2.管理人联系地址:曲阜市五福路万佳都市花园北(信通超市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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