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接管工作通知函

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接管工作通知函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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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工作通知函

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颖: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根据福建省一互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5)闽05破申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5破申9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本案由贵院审理。贵院于2025年5月21日作出(2025)闽0521破9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担任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法律法规,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若相关责任人员拒不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导致债务人无法清算或全面清算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出境、拘留、罚款、搜查、强制交付等必要措施。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人就接管暨相关责任人履行清算义务通知如下:

一、接管工作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法院受理企业清算后,管理人应当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以及与债权申报、继续履行合同、资产处置等相关的法定职责。

二、接管工作的主要事项

(一)债务人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预留银行的私人印鉴等印章。

(二)债务人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经营凭证。

(三)债务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验资报告、财务凭证、总账册、明细账册等。

(四)债务人的文件、合同、协议等原始档案材料。

(五)债务人的资产权属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对外投资权益凭证、对外债权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车辆登记证书等各类资产凭证。

(六)车辆、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

(七)债务人的人事档案资料。

(八)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和现金。

(九)债务人的涉诉案件材料(包括以债务人为原告、被告的所有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及仲裁等)。

(十)其他事项的接管和移交。

三、接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债务人提前进行资料清理、准备工作,这是接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之一。在准备过程中,债务人可随时就有关问题与管理人进行沟通、协商。

(二)管理人和债务人按照所移交和接管的事项进行移交和接管,所有移交和接管事项必须制作交接清单,一式三份。

(三)债务人向管理人实际交接时,应该按照交接清单逐项交接,管理人认真核对、清点,严格做到账实相符,即交接清单记载事项与实物必须一致。

(四)交接工作完成,债务人、管理人负责交接的人员分别在“移交人”和“接收人”栏上签字,并由移交人签署保证全部移交承诺书。移交清单应当交由惠安县人民法院备案。

(五)对于无法交接的资料,或交接资料中无法体现出来的信息,债务人要向管理人进行详细的介绍,必要时,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

四、接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本案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于2025年6月5日前联系管理人并完成移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闽05破申96号民事裁定书1份

2.(2025)闽05破申9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1份

3.(2025)闽0521破9号决定书1份

4.(2025)闽0521破9号通知书1份

5.(2025)闽0521破9号公告1份

6.管理人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泉州市丰泽区连捷国际中心609室海川福建运营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17750525331

 

 

泉州福能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8


附件

(2025)福能政府法院类第3号-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2025)福能政府法院类第5号-受理公告.pdf 下载
(2025)福能政府法院类第6号-通知书-债务人.pdf 下载
(2025)福能政府法院类第1号-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2025)福能政府法院类第2号-审理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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