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预重整公告

受理预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5 公 开 人: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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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闽0128破预1号

本院根据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6月17日决定对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预重整进行登记,并于2024年6月17日指定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与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8月5日前,向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现场申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平潭跨境电商园南(兴隆北路南)华通物流对面光明城项目部;邮寄申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A座606;邮政编码:35000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20810896)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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