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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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1-09 公 开 人:长沙水红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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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湘0181破17号

本院已裁定受理长沙水红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智通神州风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为长沙水红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长沙水红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月10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 38013 房,0731-8645611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长沙水红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者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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