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1 公 开 人: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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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招募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天宇破管字第23号

经申请人包莹莹、孙俊、夏凯、姜莉、崔孝峰、马文霞的申请,2024年3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指定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为控制施工成本,保障工程质量,推进破产重整效率,现管理人为“盛世公馆”续建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家用电器、纺织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房屋租赁(仅限商业房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概况:盛世公馆项目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与长升路交汇处,本工程共4栋建筑,其中 1#楼为高层办公,2#楼为高层住宅,3#楼为配套用房,4#楼为公用变配电房,地下室2层,地下室将各栋主楼连成一块形成大底盘地下室,主要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其中 1#楼地上 33 层,建筑面积 25464.72㎡,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2#楼地上 38 层,建筑面积37716.64㎡,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3#楼地上2层,建筑面积 373.99㎡,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4#楼地上1层,建筑面积 84.36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车库为地下2层,建筑面积 21298.42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二、 造价咨询基本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对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盛世公馆续建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含预算编制、结算审计等),并对已建、在建及续建工程进行鉴定向管理人出具工程造价意见书及结算审核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有关内容)。

2、对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利害关系人就工程造价方面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书面答疑或答复,必要时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对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提供专业性意见。

3、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参选机构资格

1、具备造价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并入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备选中介机构名录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备选中介机构名录;

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造价咨询工作,不得将工作再委托; 

3、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4、参与竞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工程造价审计等业务经验,其中本次造价咨询工作的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5、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6、能在接到选聘结果之日起3日内,组织工作团队开展造价咨询工作;

7、承诺如中选但未按期完成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并有权不支付费用。

 、提交造价咨询报告的时间

按管理人要求执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签字造价人员证书复印件、拟派造价人员材料;

2、如参与过法院或仲裁委委托的项目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3、明确的工作计划及完成委托事项的时间;

4、目报价方案(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5、报名机构需提交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的书面承诺;

6、出具若造价咨询报告未获得法院认可管理人可不支付咨询报告鉴定工程对应的服务费用,以及如未按期完成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机构且不予支付费用的书面承诺;

7、本次造价咨询工作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8、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资质证明、具体工作方案、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递交资料是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费用支付

1.参与本次竞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造价咨询机构自行承担;

2.在进行本次造价咨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造价咨询机构自行承担;

3.本次造价咨询费限额以及费用支付时间:本项目最高报价不超过湖北省武汉市现行咨询服务类收费参考标准文件(鄂价工服规【2011】23号、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70%,费用支付时间按管理人要求执行,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选定的机构必须向法院提交承诺书,承诺同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最终造价咨询费用                       

、选定机构的方式

管理人会综合考虑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等因素,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中,择优确定一家作为本案的造价咨询机构,并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未入选的机构,本管理人不再另行告知,相关材料不再退回。

、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竞选的,请将报名资料在本公告公示的10天内(2024年620日前)邮寄至或提交至以下地址: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3楼;

联系人:邱天律师;电话:15216602061

 

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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