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艾慕尼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常熟市艾慕尼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常熟市艾慕尼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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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81强清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熟市数据局对常熟市艾慕尼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慕尼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当日作出(2025)苏0581强清67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艾慕尼公司清算组,依法对艾慕尼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艾慕尼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作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艾慕尼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艾慕尼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且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清算组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港路宁国客运西站西北白云山·雲和墅1幢3层,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868105846。

特此公告。

常熟市艾慕尼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〇二五年十八


附件

(2025)苏0581强清67号通知书-公司.pdf 下载
常熟市艾慕尼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pdf 下载
(2025)苏0581强清67号强清决定书.pdf 下载
(2025)苏0581强清67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2025)苏0581强清67号之一通知书-高管等.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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