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0 公 开 人:重庆英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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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英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年3月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重庆英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英泽公司“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4月15日,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英泽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及时与企业对接,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5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庆英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庆英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执行期。重整期间,英泽公司开展了复工复建等工作,发生了财务费用收支,本次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重整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4年2月14日,公司登记住所地为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三汇村九社炮木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为重庆韬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家电、家具、装饰品。

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务人开发建设的“里仁美栖项目”(原南川金佛山的“金阳第一农场”项目已经取得完工房产的栋证及预售许可证

二、审计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主要内容

1.对债务人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

2.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3.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4.审查重大资金支出合理性;

5.审查关联公司资金往来合理性;

(二)审计报告出具期限

根据债务人破产重整进度及法院要求,贵司(所)审计报告初稿应于2025715日前完成,并及时出具正式版审计报告

(三)审计其他要求

安排专职人员2名负责项目对接,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并将2名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三、选聘方式与要求

(一) 审计机构要求

参与投标的机构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审计机构须为重庆市司法局编制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在册的单位;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破产清算或重整审计业务者优先。

(二)选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按下列主要因素综合评判,择优选择为中标单位:

1.服务报价(40分)。全部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投标基准价,审计机构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权重40分。

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明确总的服务报价,该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审计费用、交通费、查档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管理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并请在报价中列出各项费用的报价依据和计算方法。

2.从业经验(15分)。从2017年1月1日起算,每多一个破产审计服务加3分,本项满分15分;

3.服务方案(30分)。根据审计机构提供的服务方案评分,本项满分30分。

4.综合评价(15分)。根据审计机构的现场陈述、以往审计工作的配合度、同业优势等方面评分,本项满分15分。

从以上方案中得分最高者选取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放弃的,可顺序选择得分次高者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得分最高者不止一家投标单位的,按照1.2.3项因素的顺序挑选单项分值较高者优先选取中标单位,即服务报价得分者较高的优先选取。若该项得分相同,则从业经验一项中得分较高者优先选取,依次类推。通过此方式仍未能选出中标单位的,管理人可与全部得分最高者进行磋商,综合磋商结果选取中标单位。

管理人将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恕不另作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审计机构提交的谈判文件格式自拟,但应当包括以下部分:

1.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业务经验(需附相关合同证明,否则不计分);

5.报价函;

6.拟派驻项目人员情况表;

7.服务方案;

8.专业人员相关证书;

9.其他审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资料。

投标文件应为纸质版,且加盖公章。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封袋上面应写明审计机构单位名称和所投的项目名称,并在封袋口骑缝处盖法人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 8层。如以邮寄方式递交,收件地址同上,收件人为肖竟,电话13512349641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61617:00。邮寄方式递交的,应当保证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

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本项目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定于2025617日上午11:00

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 8

3.参与人员:贵司(所)项目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

前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电话通知为准

(六)特别说明

开启投标文件时仅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情况进行检查。

四、费用标准及支付

债务人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执行期,相关费用在贵司(所)出具正式报告后由债务人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望贵司(所)予以大力支持及理解。

五、其他规定

(一)未按规定方式和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审计机构在开启投标文件期间未配合管理人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未派员至现场监督开启投标文件,提前退场等),将视为其完全认同成交记录、评审结果,并对开启、评审投标文件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经资格审查后,合格审计机构不足2家的,不进入评审和确定成交环节。

 

 

重庆英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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