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8-14 公 开 人: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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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骏美破管字第20

20236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1破申3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易林对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719日作出(2023)粤01204-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担任骏美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据管理人调查,截至骏美公司破产受理之日,骏美公司的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4,402.00元(详见附件2)。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

职工、债权人、债务人如对本公示所附《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依据。对管理人的更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提起诉讼。逾期未要求管理人更正或管理人更正后未提起诉讼的,管理人均将按无异议处理。

特此公示。

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1.管理人联系方式:练情情律师,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大厦9楼卓信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20-39416890/13925108517

2. 《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职工债权表》


 

广州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职工债权表

编号

职工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

1

易林

11,412.00

2

张海宏

11,495.00

3

朱立萍

11,495.00

 

合计

34,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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