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科大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河南新科大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2-06-07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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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517日根据股东王太松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新科大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大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525日经摇号确定,指定河南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科大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就本案债权申报事宜已通知了已知债权人,并将在《河南日报》上以公告方式通知未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726日上午900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清算组现就债权申报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对新科大公司享有到期及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强清6号决定书,清算组是负责本次强制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外的其他机构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债权申报期限

新科大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2022723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

四﹑债权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以事先与清算组成员沟通,确定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4层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邮编450000,联系人张大军、窦士新,联系电话15039169578(张)、13939130028(窦),联系邮箱:chenlu980208@outlook.com.

接受债权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债权人在接到本通知后,需尽快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注册债权人信息(通道详见附件一、二)并及时关注强制清算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债权人最迟需于申报债权时将签章后的送达回证(见附件三)一并提交清算组。

特此通知。

河南新科大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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