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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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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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投资人的公告

 

2020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陕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五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114日,贵院依法指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金刚五矿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金刚五矿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其取得位于陕西省镇安县核桃坪铜多金属矿(白钨矿)和陕西省宁陕县兰岩沟铜多金属矿探矿权(金矿),因上述资产具有重整价值,管理人拟申请对金刚五矿公司进行重整。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释放探矿权的价值,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公司概况

金刚五矿公司成立于2006524日,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农副产品、土畜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百货、非金属矿产品及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仪表仪器、机电产品、陶瓷、五金矿产、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募目的

管理人寻求对矿山勘探及开采行业具有产业规划且具有一定实力,能够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助力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盘活及释放产业价值,同时兼顾全体债权人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投资人。

三、招募条件

为最大化金刚五矿公司整体资产价值、盘活核心资产,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或组建联合体进行投资。

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下同)。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规定。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符合全部必备条件,并同时提交联合投资协议原件一份。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

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期限截至202671017时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并予以公告。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送达管理人,电子版材料同步发往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金刚五矿公司意向投资人投标+机构名称

邮寄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科泰大厦402室。

联系电话:李祥熙律师13119189976

邮箱:lixiangxi@hotmail.com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分别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基本情况,并补充介绍各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充当的角色、彼此分工及责任承担等情况。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原件、意向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尚未完成,可先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审计版本后续补充提供)。

4)意向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具有参与重整、债务重组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5)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及中选后承诺投资的《投资承诺函》(见附件5)。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二)报名资料审查

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内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10日的补正期。意向投资人若未按管理人要求补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投资。

报名资料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可以按照后续流程进入尽职调查。

(三)后续流程

1.缴纳保证金,并启动第一阶段尽职调查

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5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至管理人指定的管理人账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保证金收款账户将由管理人另行告知。如报名后的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确定的日期前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后续的投资资格。

报名材料经审查通过且按期足额支付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具有对金刚五矿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资格。具体尽职调查安排(包括尽职调查期与调查方式)与管理人沟通后进行。

2.反向尽职调查

自意向投资人报名至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前,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3.提交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完成后,意向投资人应当在15日内向管理人明确是否参与重整投资,并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投资方案》。如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明确是否参与重整投资并提交《投资方案》的,为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无息退回保证金并终止与该意向投资人的磋商。

4.遴选

《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遴选工作,确定最终的投资人。

因金刚五矿公司属于专业性较强的矿产行业,为避免争议,最终的意向投资人及《投资方案》需报名参与重整投资,并在了解金刚五矿公司前期勘探情况及相关资料后产生。意向投资人应当通过公开报名程序参与投资,未参与公开报名意向投资人程序的,不具有投资人资格。

5.签署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确定后,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6.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与表决

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所提交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应意向投资人需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另行商定(前期缴纳的50万元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依法裁定重整计划草案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偿债资金。如重整计划草案依法未通过,金刚五矿公司被宣告破产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招募须知

(一)若本次招募期间内无法遴选出符合重整目的的投资人,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延长本次投资人报名时限及(或)调整投资人招募条件并重新予以公告。

(二)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见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三)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谈判情况中止(乃至终止)遴选程序。

(四)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对于中选的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本公告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报名意向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保证金

退回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意向投资人名称】报名参与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案的投资人招募和遴选。

 

意向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公民身份号码:                 )在我单位任         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

 

 

意向投资人(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联系电话:                

 

人: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人: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委托人就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及遴选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向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报名参加投资人招募及遴选、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其他投资人招募及遴选相关事宜;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破产程序中投资人招募及遴选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3.处理与本次招募与遴选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


 

附件4

 

保密承诺函

 

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鉴于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五矿公司”)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破产,我方报名参与金刚五矿公司破产案(以下简称“本案”)的投资人招募和遴选,为此,我方承诺对参与过程中知悉的所有金刚五矿公司及本案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愿意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意向投资人(公章)

     


 

附件5

 

投资承诺函

 

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鉴于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五矿公司”)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破产,我方报名参与金刚五矿公司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为此,我方承诺,为报名参加本次投资人招募,我方已经履行内外部审批与决策程序。若我方在后续投资人遴选环节被遴选为中选投资人,我方将及时按照我方提出的投资方案与金刚五矿公司破产管理人、金刚五矿公司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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