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天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蕲春天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5 公 开 人:蕲春天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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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2025)鄂1126破3号

 

本院根据蕲春县财政局的申请于2025年6月11日裁定受理蕲春天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7日指定蕲春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蕲春天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蕲春天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7月23日前,向管理人蕲春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蕲春县审计局院内;邮政编码:435300;负责人:周佳咏; 联系电话:1869607736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蕲春天佑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9时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会场为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  庭,分会场为网络客户端(相关链接由会务人员告知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  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 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 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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