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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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5)巴州兆融2

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被申请人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5616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管理人接受在申报地点现场债权申报或以邮寄方式申报,不接受其他申报方式。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应分别写明每笔债权的金额、性质、形成原因、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如申报的债权在两笔以上(含两笔),应当分别填写。

    3、申报债权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上述证据原件应当在提交复印件时一并供管理人核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因上述地址及联系方式为管理人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确认地址,故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以便管理人核查及联系。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交贰套供管理人核查。

三、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6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十四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债权申报书

       5、债权申报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6、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新疆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6号海滨商业城3栋12层;

联系人:徐靖俊 13456780996

杨舒淇 18822515252

 


附件

巴州兆融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材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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