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

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9 公 开 人: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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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1017

 

本院根据雷芳的申请,于2024523日以(2024)湘10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64日指定湖南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715日前,向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园路爱地商业城3C013C03邮政编码423000联系人李正琰联系电话13141715848;联系人:刘涵;联系电话:1777511100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郴州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725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0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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