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强县山坪铅锌矿、汉中大汉天一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陕西省宁强县山坪铅锌矿、汉中大汉天一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汉中大汉天一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宁强县山坪铅锌矿合并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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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强县山坪铅锌矿、汉中大汉天一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债权人: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7日作出(2021)陕07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陕西省宁强县山坪铅锌矿、汉中大汉天一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2024)陕破监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李敏杰撤回不服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7破1号民事裁定复议申请。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通知各位债权人召开本案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724上午09:30

二、会议地点

次债权人会议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线上:腾讯会议

线下:汉中市汉台区培德街北侧祥瑞商务中心7楼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合议庭法官;2.债务人;3.职工代表;4.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汉台区税务局;5.有权参会的债权人;6.本案管理人。

、会议主要内容

1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4)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5)管理人作重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征询债权人意见。

五、参会须知

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联系方式

对使用腾讯会议无法登录账户以及其它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系统运维人员18161765608;若咨询本次会议其他情况的,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龚晶,0916-2510296、19891620964

 

                    陕西省宁强县山坪铅锌矿、汉中大汉天一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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