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30 公 开 人: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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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冀1102民破10号

2023年5月8日,本院依据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11破终7号民事裁定,继续审理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审理查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衡水惠元会计师事务所、河北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评估价值:资产74134619.57元、负债155264586.5元,净资产-81129966.93元。本院认为,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各项重整工作,但至今未招募到合适重整投资人。结合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目前状况,在没有重整投资人且缺乏有效挽救措施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7月3日裁定终止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河北泰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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