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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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2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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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310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09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和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通公司”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作出(2025)苏050941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友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友通公司的资产,推动友通公司重整成功,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友通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吴江区松陵镇联杨小区联杨幼儿园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067637196E

法定代表人

薛峰

注册资本

10204.081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3-05-06 至 2023-05-05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监高信息

执行董事薛峰;监事:曹大男。

二、主要资产

友通公司名下坐落于太湖新城吴江总部经济5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吴国用(2014)第1001027]及其上在建工程“徕德商务大厦”。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344.50m2,土地用途为商服,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53517日止。徕德商务大厦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71万平方米,规划总楼栋为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5万平方米不可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为1.62万平方米,其中裙楼1-3层1.53万平方米为不可分割销售,剩余0.09万平方米为物业用房等。目前该项目主体结构已顶,已停止建设。

三、项目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越

徕德商务大厦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部经济5号地块,为集商业零售、办公、居住功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位于吴江太湖新城中央商务区(CBD)内,紧邻吴江博览中心、游艇码头、音乐喷泉,地理位置优越。

(二)成熟商业配套,拥享都市繁华

周边配套有奥特莱斯、苏州湾水秀天地、万象汇、吾悦广场等成熟商业配套。

(三)景观资源,唯美苏州湾

紧邻苏州湾广场公园、苏州湾文体中心、苏州湾黄金湖岸旅游区。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报名时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报名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报名;

2)具备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

3)具备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专业人才;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三项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一份):

1)参与重整的投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

3)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同类文件、授权委托书、参与重整投资的公司内部决策文件等);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5)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各联合体成员按要求同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2517时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2号楼5514室。管理人联系人和电话:母律师 18962595951,刘律师 13402610627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同时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投资人提交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的,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5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及付款期限、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人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意向投资人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友通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友通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要素进行遴选。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的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上述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200万元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的确认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200万元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其他未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由管理人同时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200万元的意向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壹仟万元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法院最终未批准友通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友通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2.管理人有权根据友通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调整投资人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或招募公告的其他内容。

3.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有权视案件办理情况延长招募期限、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公布遴选规则等,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招募公告仅为友通公司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母律师 18962595951,刘律师 13402610627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2号楼5514

 

 

 

苏州友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14


附件

【友通置业】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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