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铜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二)

铜鼓县铜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二)

公开时间:2024-01-15 公 开 人:铜鼓县铜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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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铜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追加分配公告(二)

各债权人:

一、可供追加分配的财产

新增破产财产269,343.20元

1.管理人从铜鼓县人民法院接管职工债权执行余款2,230.00元。

2.管理人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管执行期间利息收入266,111.14元。

3.管理人账户新增利息收入1,002.06元。

减少破产财产735,528.00元。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还江西雄宁建筑有限公司拍卖款735,528.00元。

第一次分配预留和结余2,658,749.48

1.预留其他案件诉讼费300,000.00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未发生任何衍生诉讼,结余破产费用300,000.00元。

2.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完成破产财产的拍卖变价,发生评估费、公告费等执行费用金额为270,883.80元,结余破产费用10,599.40元(281,483.20元-270,883.80元=10,599.40元)。

3.铜鼓县人民法院决定按照50%确定管理人报酬即716,058.23元,因此结余破产费用716,058.23元。

4.第一次分配时已裁定确认普通债权按照11.39%(11.3931666968048%)计算第一次分配额为12,560,835.45元,结余1,632,091.9514,192,927.61元-12,560,835.55元=1,632,091.95)。

综上,可用于追加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2,192,564.68元(269,343.20元-735,528.00+2,658,749.48=2,192,564.68元)。

二、追加分配比例和金额

债权人会议后至第一次分配时,补充申报债权9笔,经全体债权人核查,铜鼓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7笔,确认债权金9,006,887.38元,均为普通债权。截止本次分配时,经铜鼓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且参与普通债权分配的普通债权总额为119,255,987.47元,普通债权最终清偿比例为12.37%(12.3712%),因此对普通债权追加分配至12.37%(12.3712%)详见下表:

序号

债权人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元)

追加分配比例

追加分配金额(元)

1

金德平

普通债权

658,195.12

0.98%

6,437.39

2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229,263.50

0.98%

2,242.28

3

熊才伟

普通债权

61,547,810.58

0.98%

601,960.00

4

四川省犍为峨山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债权

139,408.00

0.98%

1,363.46

5

长沙南油途安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21,210.41

0.98%

3,141.55

6

吴江莱尔电器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普通债权

96,992.00

0.98%

948.62

7

江西新东元物资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41,973.06

0.98%

1,388.55

8

谢一夫

普通债权

100,000.00

0.98%

978.04

9

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3,037,450.67

0.98%

323,118.30

10

浙江新大塑料管件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242,755.40

0.98%

2,374.24

11

桂林市利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债权

48,802.50

0.98%

477.31

12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537,304.58

0.98%

5,255.03

13

江西凯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581,304.86

0.98%

74,147.92

14

周建芳

普通债权

307,466.00

0.98%

3,007.13

15

汪新贵

普通债权

3,318,506.00

0.98%

32,456.20

16

武汉市绿能天然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70,567.07

0.98%

7,536.43

17

江西东升建设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866,690.34

0.98%

8,476.55

18

吴国祥

普通债权

86,360.00

0.98%

844.63

19

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26,874.88

12.37%

40,438.36

20

胡家发

普通债权

8,060,000.00

12.37%

997,118.97

21

陈飞

普通债权

101,150.00

12.37%

12,513.47

22

郑立荣

普通债权

35,962.50

12.37%

4,448.99

23

宜丰县敖桥房地产有限公司铜鼓九岭阳光项目部

普通债权

252,900.00

12.37%

31,286.77

24

铜鼓县力达五金机电超市

普通债权

30,000.00

12.37%

3,711.36

25

铜鼓县恒兴置业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200,000.00

12.37%

24,742.41

 

合计

 

119,255,987.48

 

2,192,536.68

铜鼓县铜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是最后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完毕后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自本公告发布后十天管理人将追加分配金额转账支付至各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

     特此公告

 

铜鼓县铜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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