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债权申报通知

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4-10 公 开 人: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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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申报通知书

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7日作出(2024)闽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连江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日作出(2024)闽 0122 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依法负责连江永信家具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在202451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根据申报债权的内容提交债权、担保及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材料。如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还需提供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如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还需提供执行程序的相关裁定及执行情况说明。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申报债权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请提供原件核对);

3)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登记表(见附件);

4)申报债权的证据原件(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本案破产申请受理日期为2024年3月7日计算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等证明债权成立且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提供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请扫描后发送至邮箱fjjcqs@163.com

申报债权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提供原件核对);

2)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登记表(见附件);

3)申报债权的证据原件(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等书面材料,复印件请提供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请扫描后发送至邮箱fjjcqs@163.com

注:债权人委托律师之外的其他代理人代为申报的,除前述材料外,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写明债权人的联系方式及文书送达地址等,以确保管理人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将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作为债权人的有效送达方式使用,如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发生变更,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否则债权人应自行承担由于无法有效送达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债权申报方式:

(1)邮寄申报:将上述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人办公地址;

(2)网络申报: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申报债权。

4、管理人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1#楼610室邮编:35000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舒琳:13514085536,林鑫:15806016563。债权申报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上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半至五点(法定节假日除外);截至2024510

  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6.具结书

7.债权申报承诺书                                

注: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应为A4纸,按一式;书写均应使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打印;并请将此申报书和债权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fjjcqs@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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