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8 公 开 人: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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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债权申报公告

(2024)宏盛化工破管字第1号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2024)黔04破申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化工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121作出(2024)黔04破24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债权申报时间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29日前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清水湾B区1-21-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律师

联系电话:18786700651

联系人: 谢律师

联系电话:18185952249

注意事项: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书附件2及债权申报登记表附件3

1.债权申报书须如实、详细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

2.债权申报登记表和债权申报书上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管理人将视债权申报登记表为债权人的申报意见

3.债权申报时未申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等,视为放弃主张;

4.债权涉及优先权的,在申报时未主张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5.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上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二)债权证明资料(附件4)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凭证等原始凭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有关债权形成的相关收据、进账单等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

3.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义务履行情况

4.债权或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应提交加盖生效章的相关法律文书,如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须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仲裁机构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等证明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如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查封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之日,计算至2024114。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滞纳金、迟延履行利息等分开计算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机构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复印件管理人需留档

3.委托代理申报须提交的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机构债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6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复印件管理人需留档

2)个人债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6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复印件管理人需留档

(四)债权申报人信息确认书》(附件7)、《承诺书》(附件8

资料规格

上述债权申报资料需每份按序整理并胶装装订成册,同时准备用印后的债权申报资料PDF版本发送至993195716@qq.com

公告未列明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二十八


附件

安顺宏盛化工--申报债权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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