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公示

关于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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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民法院根据邹南阳、黄梅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2025)112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2025)鄂1127破5号决定书,指定黄冈乾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在管理人履职期间共收到六笔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578907元(详见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至2026年7月9日止。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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