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28 公 开 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6357次
联系人: CB457B1E537464B47036B29415CCBA33 联系方式: 13126671031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3-28 17:00
  • 打印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122日裁定受理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或“债务人”)破产重整案件,并指定康得新光电清算组担任康得新光电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康得新光电全体债权人利益,提升康得新光电重整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欢迎意向投资人积极参与康得新光电的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康得新光电现状进行重整投资,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康得新光电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四)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公司概况

康得新光电成立于2011年10月9日,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现法定代表人冯文书,现注册资本722899.669346万元,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先进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因受母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1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处罚等重大负面事件影响,康得新光电运营受到严重冲击,逐渐陷入债务危机。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康得新光电于20211122日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经法院同意,康得新光电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

康得新光电目前是国内先进高分子膜行业最高水平的技术和产业平台,平台上多种技术、多种工艺相互整合,组合创新空间大,具有独特的优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研发实力优势

康得新光电通过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建立了由产业和产品经验丰富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组成的健康高效、创新进取的研发队伍。此外,康得新光电积极与多家国内一流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紧密合作,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目前,康得新光电共申请专利1400余项,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取得有效授权800余项。

2、全产业链技术优势

康得新光电依托研发及技术,构建了拥有树脂研发、精密模具设计加工、共挤出拉伸、流延共挤、挤出复合与涂覆、光学膜膜系与结构设计、真空溅射、高精密涂布、UV固化成型等多个领先的核心技术模块的全产业链平台,使得公司的跨领域多环节技术整合与创新、产品开发、综合成本控制等在行业内展现出独特的优势和综合竞争力。

3、品牌和渠道优势

“KDX”等品牌代表了国内预涂膜、光学膜行业的先进技术、高品质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已在行业内形成较强的品牌优势。公司曾拥有遍布国内主要市场以及世界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营销渠道与客户资源,为新产品的投放和市场发展建立了重要的商业渠道优势。

4、行业发展前景优势

公司主要业务属于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国家新材料产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先进高分子材料列入重点发展六大材料之一,未来拥有数万亿的市场规模,前景广阔。而2021年显示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受益于需求持续旺盛和驱动IC等原材料紧缺造成供给持续紧张,行业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IT、TV等各类相关产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不限行业,但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从事高分子材料行业、与康得新光电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属于行业龙头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重整投资人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两个及以上的企业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康得新光电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分别报名的重整投资人如后续需要组成联合体,至迟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确定,并需要按照本招募公告对联合体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23月2817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并缴纳意向报名保证金。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晨港路85号康得新集团办公大楼

电子邮箱:kdxgdglr@163.com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126671031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

②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③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注册资本金额认缴和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等。

④意向重整投资人财务报告: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⑤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报名机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依照招募公告等文件参与康得新光电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成为重整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的安排在合理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

若重整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同意对知悉的康得新光电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文件应予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明报名机构名称。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报名同时须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23月2817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1039900001053

开户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温馨提示:意向重整投资人在20223月2817时前同时完成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2、初步遴选

为保证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对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向意向重整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发送入围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如缴纳报名保证金以外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3、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此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康得新光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须至迟在20224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切实可操作的书面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范围、重整投资金额、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逾期提交视为放弃重整意向。

5、成立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意向重整投资人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等进行评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委员会(如成立)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6、遴选

若截至20224月28日,2家以上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的,由评审委员主要通过重整投资金额等方面来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若届时只有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则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7、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及时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支付人民币3亿元(大写:叁亿元整)的投资保证金。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支付投资保证金后可以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论证和讨论,对重整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生效,重整投资人开始履行义务,支付重整投资款。

8、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资金;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四、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晨港路85号康得新集团办公大楼,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126671031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遴选程序。

特此公告。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pdf 下载
康得新光电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