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职工债权(第一批) 公示公告

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职工债权(第一批) 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6 公 开 人: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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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职工债权(第一批)

公示公告

(2024)亚仿破管字第26号

各债权人: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4日作出(2024)粤04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珠海奥园信正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粤04破3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现就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7(第一批)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总额为人民币4,552,307.67元,依法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职工对公示清单的记载存有异议,请于2024年1213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未被采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时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若职工对公示清单的记载没有异议,请于2024年1213日前书面向管理人确认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特此通知。

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6日

附件:

1.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绍梅律师

18926960833

langqianpc@163.com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海滨南路52号中信南航国际广场15楼



附件

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批职工债权公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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