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三)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三)

公开时间:2024-11-14 公 开 人: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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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债权审查过程

管理人依法接管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创公司”或“债务人”)后债务人职工债权进行审查核实,并于2023417日对东创公司职工债权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23127日对东创公司职工债权进行第二次公示。

自公示职工债权后,管理人又接收到职工张振邦补充职工债权的申请及证据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后,将职工债权作以下更正。

二、职工债权更正情况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将更正的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更正表(二)》)。公示期至20241122

三、公示期及异议程序

如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A25楼;联系电话:189660163950571-85151276;联系人殷律师、王律师)。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更正表(二)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更正表(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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