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7 公 开 人: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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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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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57日作出(2025)沪0338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255月12日作出(2025)沪0338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中元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理人)。

20251114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0338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为实现华仓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现和充分识别华仓公司的重整价值,现管理人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华仓公司概况

(一) 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

91310114572664881H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1888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

刘灯筛

注册资本

7035.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

2011-04-06  2041-04-05

(二) 经营现状

2011年华仓公司成立2015年搬到现经营地(即上海市嘉定区南翔沪宜公路1188810号楼2019年完成数据中心1期和2期的建设,后经营受阻,对企业打击巨大经营逐步困难,最终由债权人刘鑫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华仓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 主要资产状况

1、无形资产

华仓公司名下持有多项专利、软件著作权、北京工信部的批文和上海能耗批文上海市目前已不再发放和批准能耗批文,且该批文无法单独转让,必须由持证企业自行使用。具体见附表。

2、固定资产

华仓公司的资产主要是机柜、UBS等,总共759个机柜的整体配套设备,还包括一期、二期工程设备及配套系统,涵盖机房基础设施、电气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等大类,具体涉及机柜、UPS 主机、精密空调、配电柜、蓄电池组、桥架、电缆等共计2000余台/套,上述资产均存放于华仓公司租赁的嘉定房屋内(即上海市嘉定区南翔沪宜公路1188810号楼)。具体见附表。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大致流程

管理人在本案的重整投资人招募,采取定向邀请与公开招募相结合的招募方式:

(一)定向邀请。邀请若干对华仓公司有初步重整投资意向的机构进行尽调、提供投资方案,为定向邀请投资人”。

(二)公开招募向不特定对象发出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定向邀请与公开招募的结果,经评审后,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招募须知

(一)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华仓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具体以各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最新数据为准。

 

四、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在必要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重整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不得采用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5、报名期间的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査 ,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査或实地考察所支出的费用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时间至 2025121017:00时止;

6、重整投资人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 500 (备注/摘要处标明“华仓公司投资人保证金”)。重整投资人缴纳意向保证金时,需确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付款方与重整投资人递交的报名材料内的报名主体为同一单位,如有不一致的,视为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报名。若逾期未能缴纳意向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华仓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企业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但若重整投资人在华仓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的 一个月内未将重整投资剩余款项打入管理人账户内, 意向保证金 500 万元不予退还。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   号0880 1401 0200 0026 104

2)报名时需要的材料

重整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等 

2、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为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为企业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投资人签字

4、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投资人为企业的需加盖企业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投资人签字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2022年至202511月底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7、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8、载明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9、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 、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 、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需注意,投资人为企业的,以上报名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以上报名材料均应由投资人签字。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 2025  12  10 日下午 17: 00 时止。

2、可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 233 号绿地能源大厦 15 楼北楼现场报名 ,请提前致电预约 ,联系方式如下:王女士 13636427829;为方便报名 ,可将报名材料通过邮件方式提交管理人  邮箱: shzyx1510@163.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 ,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3)投资人提交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 ,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都承担保密义务 。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直接没收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5)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査

1)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 ,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12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 、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査,管理人对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 做评审。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华仓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华仓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综合选定华仓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告知书》,并应当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己缴纳的保证金不退

4)其他未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由管理人同时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原路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5)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 ,意向保证金 500 万元不予退还 。若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华仓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以及意向保证金等交纳手续。

 


(五)编制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进行表决。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方式,重整方案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批准华仓公司重整计划,并终结重整程序,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华仓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进行尽职调査出具投资意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华仓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重整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调整或者撤回本招募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 、遴选规则的公布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 ,如由此对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公告与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不一致的 ,以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为准。

(六)本公告仅为华仓公司资产推介 ,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 ,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华仓公司重整。

特此公告。

上海华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华仓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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