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22 公 开 人:海航集团清算组
浏览次数:11503次
  • 打印

关于选聘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

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12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分别裁定受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共64家公司(以下统称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分别担任海航集团等64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期间的各项工作。

为依法、专业、有序推进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共64家公司的破产重整案进程,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共64家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同时,海航集团管理人受到另外63家公司管理人委托发布本选聘公告。

一、项目名称

选聘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

二、基本情况

2021210日,海南高院分别裁定受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非上市公司(以下统称7家非上市公司),以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221)及其10家并表子公司、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及其20家并表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64)及其24家并表子公司(以下统称3家上市公司)等共计64家公司重整。

为推动64家公司重整程序,顺利开展偿债能力分析测算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工作,管理人拟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64家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分析偿债能力。

三、评估范围

1、对64家公司账面及账外(若有)全部资产(含融资租赁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单体或合并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单独列明汇总各项抵质押资产的评估价值;

3、对64家公司假定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单体或合并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后续若新增重整企业,原则上管理人将不再另行聘请评估机构,以本次确定的评估机构为准。评估机构需要根据管理人要求针对新增重整主体出具相应的单体或合并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新增重整企业出具报告涉及的费用将由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5、评估范围可能需要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延伸至64家公司实际合并报表或存在直接、间接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含海外企业);

6、评估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管理人与评估机构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四、工作地点

海口市为主,但亦需要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地域而临时调整。

五、投标条件

1、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被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2、评估机构派驻项目现场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资产评估师不少于30名;

3、评估机构完成工作时间应与重整进度要求相匹配,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4、评估机构应该明确服务报价及其构成;

5、评估机构应同时具备上市公司、民用航空器、土地、房地产、股权资产评估经验;

6、同等条件下参与过上市公司及大型集团企业重整评估工作的机构优先。

六、提交工作报告的时间

13家上市公司: 2021331日前出具初稿,2021531日前出具定稿;

27家非上市公司:2021426日前出具初稿,2021823日前出具定稿。

七、评估基准日

暂定2021210日,具体以管理人的要求为准。

八、投标提交的材料与提交时间、形式

(一)投标提交的材料

1、选聘申报表;

2、投标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投标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推荐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的姓名、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投标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3、资质证书。投标机构具备出具64家公司专项评估报告的资质证明文件;

4、从业经验。投标机构曾参与大型企业项目的相关介绍及证明材料;

5、投标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工作成果形式等;

6、投标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64家公司需分别提供报价方案)及是否承诺自行承担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项目必要开支;

7、无惩戒或处罚的说明。包括投标机构及投标机构的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执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明;

8、投标机构授权委托书;

9、投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投标材料的时间与形式

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应于2021226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拾份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将投标材料的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hzh.chen@hnair.com

九、评选方式

1、管理人将另行通知陈述时间、地点,评估机构安排授权代表参加陈述;

2、参加陈述前,评估机构应签署管理人提供的保密承诺函;

3、评估机构分别全部陈述完毕后,管理人安排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拟正式委托的评估机构及备选机构。

十、管理人联系信息

联 系 人:符金毛、陈焕智

联系电话:1887699496313518870909

联系邮箱:hzh.chen@hnair.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

十一、其他

164家公司将选聘同一家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工作,届时将具体由各公司管理人单独与评估机构签署业务委托合同;

2、本次公开选聘所涉安排的解释权由海航集团等64家公司管理人单方享有,并指派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信息同上)负责解释、答疑;

3、对本次公开选聘安排有疑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指定人员,管理人有权视情况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答复,并将答复发给每个参选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特此公告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附件4:拟参加本项目人员清单(需盖章).pdf 下载
附件2:报价函.pdf 下载
关于选聘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样式).pdf 下载
附件1:评估机构选聘申请表.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