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华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洛阳市华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16 公 开 人:洛阳市华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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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2022)豫03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洛阳市华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筑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2023年4月6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391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经向法院调查,并结合职工主动登记申报债权情况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前已确认职工债权7笔,债权总额123,033.81元。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新增申报职工债权2笔,总额42,149.00元,分别为白振玺10,900.00元,李广新31,249.00元,均提供有法院判决书,管理人核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已补记。调整后的职工债权共9笔,总额为165,182.8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10月25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不起诉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职工债权表

                   洛阳市华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6日

洛阳市华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权人

债权金额

债权性质

1

崔金华

19,491.00

职工债权

2

周富生

7,550.00

职工债权

3

李海深

8,800.00

职工债权

4

张小芳

24,040.00

职工债权

5

王银伟

25,000.00

职工债权

6

白建乐、姚超军

17,748.81

职工债权

7

白玉强

20,404.00

职工债权

8

白振玺

10,900.00

职工债权

9

李广新

31,249.00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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