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二轻木器家具厂债权申报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二轻木器家具厂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1-08-26 公 开 人:佛山市三水区二轻木器家具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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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债权人

202167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607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国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二轻木器家具厂的破产清算请。2021630,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60720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佛山市三水区二轻木器家具厂管理人(简称:本管理人)

阁下作为佛山市三水区二轻木器家具厂的债权人,需向本管理人(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都市产业新城4幢1210-1212室联系人:周凤琴、王婉婷;联系电话:13902819312、1881925262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以及是否属于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人可以在破产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中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申报债权或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或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或参加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网上公告)-二轻.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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