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3 公 开 人: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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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2024)豫0311强清2号

本院依据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48月21日作出(2024)豫0311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30日指定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担任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杨新涛为清算组负责人。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应予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洛阳市睿乐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债权申报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61号国宝大厦27层,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清算组联系人:刘迪律师,15896596181。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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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乐-清申2号-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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