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通知书

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0-11-24 公 开 人:新乡市豫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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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通知书

各位债权人:

20196月25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乡市豫北大厦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9)豫077号决定书,指定新乡市豫北大厦清算组为管理人。20209月2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77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报法院同意,定于20201210日上午九时在新乡市豫北大厦(新乡市平原路81号)5楼会议室,召开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上述资料在本次会议前已向管理人提交的,且委托人员没有变更,无需再次提交。

特此通知。

新乡市豫北大厦管理人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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