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清算组 关于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职工债权的公示

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清算组 关于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8-19 公 开 人: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清算组
浏览次数:3808次
  • 打印

关于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职工债权的公示

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6日作出(2019)闽0981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建辉对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2019)闽098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股东刘建平、刘建辉与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共同组成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清算组,其中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为清算组负责人。2022年5月11日福安法院作出2019)闽0981强清1号之五决定书,解除刘建平、刘建辉清算组成员职务,由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一人担任清算组成员(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调查,尚未发现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有在册职工,截至2022818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829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清算组联系方式:林贤芝15880088519;张建琳13509593229


附件

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清算组 关于福安市平辉特种橡胶制品厂职工债权的公示 .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