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华火英参加一债会)

通知(华火英参加一债会)

公开时间:2024-03-29 公 开 人:广州爱美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29次
  • 打印

广州爱美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华火英: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321日作出(2024)粤01破申1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爱美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爱美日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2024321日作出(2024)粤0177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政霖律师事务所担任爱美日记公司管理人,负责对爱美日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刘文光为管理人的负责人。

管理人成立以后,爱美日记公司将由管理人接管。请收到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管理人,如您不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429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您准时参加。

特此告知!

 

 

广州爱美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管理人:广东政霖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卫浩,联系电话:1552132508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706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