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1-19 公 开 人: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777次
  • 打印

关于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

  

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116日上午10点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会议对《置恒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置恒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到会情况

应到会人员370家,其中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55家,债权总额1,054,050,740.78元(含临时表决权金额),其中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984,772,470.98元。

实到233家,其中有表决的债权人218家,无表决权15家(不予以确认)。218家代表债权金额为981,056,382.09 元。未参会债权人137家(其中业主130家),代表债权额3,716,088.89元债权。

二、表决情况

(一)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统计情况:

1.同意管理人拟定的《置恒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88家,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40.37 %,代表债权金额为 330,878,316.6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33.60 %;

2.反对管理人拟定的《置恒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 23 家,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55 %,代表债权金额为573,668,579.5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58.25%;

3.弃权的债权人共107家(含到会未表决的债权人100家),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49.08%,代表债权金额为76,509,485.9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7.77%;

表决结果:《置恒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未通过。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统计情况:

1.表决同意管理人拟定的《置恒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共84家,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38.53 %,代表债权金额为90,990,472.4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9.24 %;

2.反对管理人拟定的《置恒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共 23 家,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55 %,代表债权金额为825,864,571.4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83.86 %;

3.弃权的债权人共111家(含到会未表决的债权人105家),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51.92%,代表债权金额为64,201,338.1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6.52 %;

表决结果:《置恒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未通过。

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九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