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13小时前 公 开 人: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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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栾东翰 联系方式: 1307416678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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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6年5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作出(2026)辽02破申9-1号《决定书》,决定对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公司”或“债务人”或“公司”)进行预重整;作出(2026)辽02破申9-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实现中盈公司资产与产业价值的整合与优化,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公开招募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中盈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勇,注册资本648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苏家村,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安全防护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盈公司是一家以打印技术研发、打印机生产与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年营业收入稳定维持在9000万元至1.3亿元区间,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稳定的客户基础。2024年7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15年7月31日在新三板挂牌,2025年11月24日终止挂牌,并陷入流动性危机。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投资人,利用其在资金、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债务人现有资产及资源,向债务人提供资源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债务及治理结构,最终实现债务人、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共赢。

三、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临时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中止、继续或终止本次招募,招募工作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人酌情确定并予以通知。

(四)如大连中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本次招募效力延续至正式重整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效力延续至正式重整程序。

四、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意向投资人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能力,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与中盈公司主营业务相协同的经验或技术,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4.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全体联合意向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且应指定牵头投资人。每一名意向投资人仅可同时参与一个联合体。

5.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流程

1.报名底价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报名底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9月9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由牵头投资人统一提交。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9层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栾东翰律师

联系电话:13074166788

联系邮箱:zykjcz@163.com

(3)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至少提交如下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

①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②意向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以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如未联合体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介绍联合体成员的分工、角色等);

③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以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⑤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等相关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5);

(4)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若存在虚假情况,临时管理人可取消其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资格。

3.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临时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并向意向投资人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模糊的,或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情况有疑问的,可以通知其在一定期限内补正、说明。意向投资人未在期限内补正、说明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

4.纸质材料提交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除每一联合体成员在其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外,还应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在全部报名材料上加盖骑缝章,并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本次招募过程中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等将由临时管理人留档备查,不再退还投资人。

5.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中盈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6.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9月15日17:30前,将《预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同时将《预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PDF)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临时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预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

若意向投资人未经过报名程序但在上述时间前向临时管理人直接递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及本公告所要求的其他资料,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提交资料情况确定该投资人是否具备遴选资格。

7.预重整投资人遴选

在大连中院指导和监督下,由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代表组成遴选委员会。负责对预重整投资文件进行评定。各意向投资人根据临时管理人的通知,到场与遴选委员会进行磋商谈判,并对预重整投资文件中需要意向投资人确认的事项作出答复。

如有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委员会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预重整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价格高低、付款条件、履约能力、自信情况、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综合评审打分排名,遴选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企业的预重整投资人,其他意向投资人根据打分排名依次作为备选预重整投资人。根据预重整引入投资的需要,可根据打分排名确定多家预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预重整投资人。

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情形下,其提供的《预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的,确定其为预重整投资人。

9.签署协议

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的两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预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如有)发出通知。预重整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中选通知发出后7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若预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的,临时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并直接确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或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10.履约保证金

在预重整期间,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后,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进入到重整程序后,管理人有权要求预重整投资人缴纳不超过其投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五、风险提示

(一)关于企业资产均以现状为准,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资产风险。

(二)大连中院决定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预重整投资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征求法院意见;若法院对预重整方案提出反馈意见,临时管理人将在征求预重整投资人意见后进行相应修改;若预重整投资人不同意修改导致预重整程序难以推进的,遴选委员会有权取消该预重整投资人中选资格,并确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或重新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四)在预重整方案得到法院认可后,中盈公司将召开预重整期间的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预表决预重整方案。如部分债权人会议或出资人组会议对预重整方案部分事项提出异议,临时管理人将在征求预重整投资人和其他组别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如预重整投资人不同意修改,导致预重整方案无法获得表决通过的,遴选委员会有权取消该预重整投资人的中选资格,并确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或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五)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上述风险仅为临时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提醒,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应由意向投资人独立作出判断。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附件5:投资承诺函

大连中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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