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22 公 开 人: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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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8-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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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11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作出(2025)京010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蝶禾科技”)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6月22日,丰台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蝶禾科技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司法文件之规定,并结合蝶禾科技的实际情况,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作出通知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为便于债权人参加会议,降低参会成本,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9时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特此通知。

蝶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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