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批债权审查情况公示

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批债权审查情况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3 公 开 人: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814次
  • 打印

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批债权审查情况公示

2023)鸿通破管字第52

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债务人

2023年11月20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1081破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湖南新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物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2023)湘1081破2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担任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在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对鸿通物流公司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并编制《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表》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2户债权人对其债权审查结果提出书面异议,1户债权人申请调整债权申报金额,另有4户补充申报债权。对于异议债权,管理人复核后维持原审查意见,均逐一进行了书面回复;对于调整申报金额和补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审查后均出具了书面债权审查意见;同时,管理人对前期暂缓确认的涉及工程造价鉴定的3笔债权和依法应予调减的税收债权出具了新的债权审查意见。现将第二批共计9笔债权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的9笔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合计认定债权金额213,835,325.76元,其中本金73,954,548.16元,利息及其他139,880,777.60元,具体详见《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表之二》。

为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异议权,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债权人对本人的债权认定有异议,请按管理人邮寄给申报人的《债权审查表》或《债权审查表之二》中特别提示里的异议程序与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提起程序来进行权利救济。

2.债务人债权人对他人的债权认定有异议,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应的异议证据,管理人将对异议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若异议人对管理人的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收到复核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异议人也可不提交相关异议证据,直接公示之日起15日内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3.如债务人、各位债权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提起诉讼则管理人将依法编制最终的债权表,提交资兴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附件:《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表之二》

 

 

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3日

 

 

 

 

 

附:管理人联系人:唐律师15616880899,陈律师13764792991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B3栋17楼国浩律所

 


附件

附件: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表之二.pdf 下载

加载中...